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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苏财会〔2022〕19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

本次竞赛活动是加强宣传贯彻“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各项政策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投身“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事业的有力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竞赛活动,支持开展竞赛活动,不断浓厚竞赛氛围,激发广大会计人员的参赛热情。

二、精心准备,积极引导参加

省财政厅已将竞赛活动试题内容相关学习材料上传我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http://czt.jiangsu.gov.cn/col/col77590/index.html)“下载专区”栏目,供广大会计人员下载使用。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所属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鼓励引导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带头参加。

三、设置奖励,通报表扬先进

在落实财政部会计司设置的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将对表现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其他事项

(一)填写信息要求。已在我省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进入参赛系统填写资料时,继续教育学分抵扣所在地区必须选择江苏省,具体市(县、区)可按照实际工作或学习地选择,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真实、准确。

(二)登记学分方式。竞赛结束后,省财政厅将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统一登记继续教育学分,无须个人申报。

(三)咨询问题渠道。参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请向活动主办单位电话咨询010-63812684、63803179。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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